城鎮生活污水是怎樣進行凈化處理的?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一般是先經過一級預處理,再經過二級處理使污水可以達到農灌水的要求和廢水排放標準,如需要獲取更高質量的處理水,以供重復使用或補充水源,有時要在二級處理基礎上,再進行污水三級處理。
污水三級處理是對經一、二級處理后的污水,再應用混凝、過濾、離子交換、反滲透等物理、化學方法去除污水中難溶解的有機物、磷、氮等營養性物質。其中,化學處理法,向污水中投加某種化學物質,利用化學反應來分離、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質,常用的有化學沉淀法、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包括電解)法等;物理化學法,利用物理化學作用去除廢水中的污染物質。主要有吸附法、離子交換法、膜分離法、萃取法等。
什么是一級處理和二級處理?
污水一級處理即污水物理處理,是污水處理級別中的第一級,又稱污水的預處理。通過簡單的沉淀、過濾或適當的曝氣,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和部分懸浮態的污染物,調整pH值及減輕污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藝過程。處理的方法一般有篩濾法、重力沉淀法、浮選和預曝氣法等串聯組成,除去污水中大部分粒徑在100微米以上的顆粒物質。篩濾可除去較大物質;重力沉淀可除去無機顆粒和相對密度大于1的有凝聚性的有機顆粒;浮選可除去相對密度小于1的顆粒物(油類等)。廢水經過一級處理后一般仍達不到排放標準。污水二級處理是污水經一級處理后,再對污水中膠體和溶解性有機物的凈化過程,常用生物法和絮凝法。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處理污水,主要除去一級處理后污水中的有機物;絮凝法是通過加絮凝劑破壞膠體的穩定性,使膠體粒子發生凝絮,產生絮凝物而發生吸附作用,主要是去除一級處理后污水中無機的懸浮物和膠體顆粒物或低濃度的有機物。二級處理主要用來充分去除人類排泄物、食物渣滓、肥皂水和洗滌水中的生物含量。